这种清爽的香气,很好地中和了他身上,由于表现用力过猛,而导致的细微油腻感。
据他所说,这种香水就是他为自己特意调制的。
到最后,他问我,“总裁,不知道您身上的香水,出自哪位调香师之手?”
“我一直认为,香水没有不好闻的,只有不合适的,但遇到您我才知道,竟然真的有人能将‘好闻’与‘合适’同时发挥到极致。”
他目光恳切,像是真的对这位调香师很感兴趣。
“抱歉,太长了。”
说完,我起身,结束了这次对话,唯留重欢在原地,满心疑惑。
但其实,我并非敷衍。
我不喜欢用与别人相同的味道,因此,我用的所有洗护用品,来自只为我服务的一家研究所。
这家研究所,有一百多名员工,还有少数民族以及名字很长的外国员工,点一次名都要五分钟。
所以真是奇怪,他为什么先入为主,认为我身上的气味,一定是来自于,某位调香师为我特制的香水?
……
公司最后还是如愿签下了余仁。
因为给的合同确实很不错。
更是因为,余仁真的没钱了。
前两年他在最火的时候塌房,赔偿的代言费将他那一年赚的钱全都搭进去了。
如今他重新出山,除了还有一个音乐梦之外,可能是因为他的存款全部耗尽了。
签下余仁之后,公司法务部全部出动,开始查询两年前的真相。
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,我正在安抚来财和避灾。
“现在太冷了,不能游泳,会感冒。”
来财可怜巴巴的,把大脑袋放在我的膝盖上,巨大的白色脑袋往面前一放,挡得我两眼一白,看不见避灾在哪。
避灾比来财沉稳很多,他只用脑袋蹭我的腰,发出“呜呜”的撒娇声。
我搓了一把来财的脑袋,从蓬松的毛毛里,找出了它的耳朵捏了一把,耳朵又软又弹。
想必安乐也是这么想的,它从避灾的毛毛间扒开一个窝,把自己埋进去,弃我让专人给它打造的猫窝于不顾,深刻证明了,什么叫“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”。
安乐用粉色的爪子巴拉了一下避灾的耳朵,然后在把脑袋放在了我的手背上。
我长叹一声,“真是一群磨人的小妖精,走吧,去游泳。”
我狠狠揉了一圈毛茸茸,告诉管家,我要去一年前买的楼王。
这个楼王的卖点是,院子里有温泉池子,不过鉴于我常住的庄园里,也有温泉,所以买下后只住过几次。
我起身,看看窗外的天色,突然想到,或许可以邀请助理一起来泡温泉。
自从表白之后,我和助理的关系好像就没有更多的进展了,平时的相处方式也没变,好像就是比之前多了一个名分。
这可不行。
【带小家伙们一起游泳,来泡温泉吗?】
【好的,总裁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