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打了个响指,舞池的音乐被调得舒缓,众人的声音也随之减弱。
喜欢他什么?
明明他在我身边跟了十年,怎么之前都没有感觉,某天却突然喜欢得不得了,甚至考虑到以后了。
是从哪里开始改变的。
是从被蛊虫操控出的爱意,还是从见到他满身伤疤泡在血水里?
是从失去记忆时他最先找到我身边,对我说“总裁,我来接您”,还是从呼吸纠缠的旖旎梦境?
是从下意识买下的手套,还是从被囚禁房间中的荒唐欢好?
好像都不是。
就像是朋友问,到底喜欢他什么,其实也想不出太具体的原因。
我只觉得,那天他站在阳光里,金色的光斑,落在他肩上与胸口,如同跳动的金色心脏,很是漂亮。
他握住文件的手,手指修长,手背的筋脉绷起,淡青色的血管微微凸起在白皙的皮肤下,如同精美的艺术品;
他安排工作时的冷静自若,有条不紊地下发一个个命令,却从不居功,永远沉稳,永远微笑;
他偶尔泄出一丝狡黠,像是藏得很好的狐狸,悄悄伸出肉垫拍你一下,转头看过去,它又故作懵懂,让人想抓住他的狐狸尾巴。
他跟在我身边太久,久到我已经习惯了他站在我右后方,笑着对我的所有命令点头,一丝不苟地回应我,“好的,总裁”。
他们都说他没存在感,在我眼中,他却是矮草间生长的白杨。
初遇那天,他独自站在人群中,明明是首功,却无人问津。
面对这样的场景,他眉眼淡然,好似已经习惯,依旧脊背挺直,嘴角带着温和的笑意,一片从容。
直到我上前去,问,“你要不要跟我走?”
他眼中闪过讶异,像是平静无波的湖面,被投入一颗石子。
此后,他跟了我十年。
我做过很多笔投资,助理是最划算的一笔。
他是万能的助理,是每一个老板都喜欢的下属。
但我不想他继续做我的下属。
我想他做我的爱人。
我摇摇酒杯,将咖啡一饮而尽,“喜欢就是喜欢,哪有那么多原因。”
朋友满脸震惊,“一条也说不出来?”
“我和他相处太久,一条条列,要列到明天。”
哪有什么突如其来的情感喷涌。
不过是量变引起质变的怦然心动。
“卧槽。”
他瞪大眼,“卧槽!!!”
“兄弟你完蛋了,你这次是真栽了!”
他可乐也不晃了,把高脚杯往旁边一放,给自己扎了个小辫,把头发全都拢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