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回忆录?”
“就是我们上学那会儿流行的,很老土的,互相交换信息的那种呀!”
“哦,那是同学录。”高途笑了笑:“我和他同校,同一届,只是不同班。毕业那天,我家里出了点事,就没有去参加毕业典礼,所以也没写过同学录。那天,正巧聊起读书时候的事,沈总一时兴起才让我写的。”
“啊,你们是同学啊!”
“沈总读书时候就应该很受欢迎吧!”
“嗯。”
沈文琅一直那么受欢迎,瞩目得像闪耀在煤矿里的一颗钻。
自学生时代起,高途就一直在帮沈文琅处理沾有各种omega信息素气味的情书。
沈文琅讨厌omega,这一点高途比任何人都清楚。
只是他不知道,毕业那天,沈文琅在他班级门口一直留到很晚,等到人都走光了,才失望而暴躁地独自离开。
沈文琅的物质条件优越,相貌也十分出众。尽管他个性挑剔,说话不留情面,但喜欢他的人仍然如过江之鲫。
而高途既没有漂亮的外表,也没有聪明的头脑。还有一个病重的妹妹和一个一无是处,欠了一屁股债的赌棍父亲。
高途常常庆幸。还好他拥有的是如此糟糕的条件。
但凡他稍微漂亮一些,聪明一点,亦或是生于一个赫赫有名的家族,搞不好高途就会做起总有一天能被沈文琅平等、真心对待的,那种不切实际的梦。
幸好,相貌、智慧、家世,高途一样也没有。
对那个暗暗喜欢了许多年的、闪闪发光的alpha,从没有抱那种注定无法达成的期待。真是万幸。
在搬离沈文琅办公室的那天,高途做了件见不得光的蠢事。
他偷偷打开沈文琅的抽屉,撕走了那天沈文琅心血来潮,让他填写的,那一页精确到家人全名的纸质版同学录。
高途已经下定决心,交接完工作就立马离职。
而这张从沈文琅同学录上偷偷撕下的一页纸,就是他这十年暗恋的纪念品。
沈文琅是他的同学,是他的上司,是他喜欢却永远不敢宣之于口的可望而不可得。
他尊敬他,感激他,爱他。
所以,尽管陪伴的过程充满遗憾和痛苦,高途仍旧能够毫无怨恨离开。
是沈文琅让高途能够顺利地读完书,也是沈文琅让高途平淡的人生,充满了鲜活的刺痛。
他如此平庸,连痛苦也平庸。
喜欢一个人,便也平庸地彷徨、平庸地纠结甚至庸俗地嫉妒。
他的喜欢开始得悄无声息,结束也悄然得理所当然。
沈文琅给了他单恋的爱情和糟糕的性。
而真正令高途下定决心要离开的,是沈文琅对一个不被期待的小生命,弃如敝履的轻率。
高途能够接受自己的喜欢永远上不了台面,却没办法忍受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背负上父亲沉重的憎恶。
痛也好,舍不得也罢。
这个时候,犹豫即是罪。